关于2008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面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事厅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厅[2008]36号)精神,现将我省2008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面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名应聘我省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资格初审合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资格初审合格并且笔试成绩合格的省内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具体名单一并在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gsedu.cn)公布。
二、时间地点
本次面试于5月24日至25日在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甘肃政法学院以县(市、区)为单位同时举行。请参加面试的毕业生于5月24日、25日上午8:00前分别到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和甘肃政法学院面试地点报到。8:00-9:00,由高校和县(市、区)组织毕业生确认服务县、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进行资格复审并抽签排定面试顺序;9:00正式开始面试。3所高校的具体面试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三、面试分组
第一组(17个县市):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应聘以下县(市、区)的毕业生:环县、华池县、宁县、镇原县、合水县、庆城县、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
第二组(14个县区):地点:兰州城市学院。应聘以下县(市、区)的毕业生:皋兰县、武都区、宕昌县、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县、积石山县。
第三组(10个县市区)地点:甘肃政法学院。应聘以下县(市、区)的毕业生:清水县、秦安县、武山县、麦积区、玉门市、瓜州县、陇西县、临洮县、岷县、通渭县。
请各高校提前通知报名应聘的毕业生,按以上分组安排做好参加面试准备。
四、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省上统一组织,招聘县区组成考核小组负责面试。县(市、区)考核小组由3-4人组成,人员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安排,一般由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人员和教育教学专家组成。报名应聘毕业生较多的县(市、区),考核小组人员可适当增加,以确保按时完成面试任务。面试联络、教室安排等服务保障工作分别由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处、兰州城市学院学生处和甘肃政法学院学生处等负责。有关高校要确定1-3名带队老师,负责本校毕业生的面试协调工作。有关市(州)要确定1-2人专门负责本地有关县(市、区)的面试及协调等工作。高校带队老师、市(州)教育局负责人、县(市、区)面试考核小组负责人务必于5月23日12:00前在西北师范大学专家楼报到,并参加5月23日14:30召开的面试工作会议。面试工作会议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市(州)、县(市、区)与会人员住宿地点:兰州友谊饭店。
五、面试内容及步骤
面试内容包括:本人自我介绍;考核小组提问(县区考核小组围绕教育教学工作准备的若干问题随机确定);回答考核小组认为需要回答的其他问题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面试结束后,各县(市、区)面试考核小组根据招聘岗位需要和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我厅师范处,经审核后,在甘肃教育信息网(www.gsedu.cn)公布。
六、面试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否则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所有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③毕业证(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出具学生证或学校证明)及其复印件;④本人同底一寸免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和报考县区)3张;⑤有从教经历的应聘人员,应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及其复印件(有教学工作经历的,须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有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交相关证明)。
往届本科毕业生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和择业证。请报考人员及时准备。
缺少上述材料、不能确认真实身份的毕业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报名提供信息与真实身份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照所报志愿参加面试,不得同时参加其他服务县面试。
面试地点及联系人:
教育厅师范处 张宏 电话:0931-3891099
西北师范大学 10号教学楼 陈学锋 电话:13893188018
兰州城市学院 培黎校区3号教学楼 吴文昭 电话:0931-7601082、13519642220
甘肃政法学院 第三教学楼 练小勃 电话:0931-7601429、13893641932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