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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物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国家和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5 | 点击: | 来源: |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5 | 点击: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甘财教〔2024〕15号)和《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教〔2022〕20号)精神和要求,为了做好我院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种类

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盛彤笙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和三等助学金)

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

二、评定对象

奖学金在2-4年级学生中评定,国家助学金在1-4年级学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中评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

三、名额及标准等次

国家励志奖学金594人,每人奖励5000元/年。

盛彤笙奖学金456人,每人奖励48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2502人,每人资助4500元/年;二等助学金2349人,每人资助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38人,每人资助2000元/年。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每人资助3300元/年。

四、评选条件和程序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甘农大发〔2021〕115号)规定。

五、相关要求

1.各班级要成立专门的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安排部署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制定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深入做好奖助学金评定政策的宣传解答工作和组织工作。

2.奖助学金评选关系学生切身利益,是促进学风建设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工作,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地开展宣传和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济困原则,坚决杜绝评审过程中出现不正之风。

3.要特殊群体学生和受灾情影响致使家庭生活遭遇困难的学生进行全面摸排,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对特殊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4.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奖助学生必须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产生,助学金评选坚持应助尽助原则,优先资助特殊困难学生,确保他们能够安心学习和生活。

5.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提交个人申请表(申请表学院务必存档备查)。

6.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7.各班级要合理安排,统筹实施,确保按期完成评选工作。

8.学院评出的拟奖助学生,需同时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智慧学工”,选择“奖惩管理”项目下的“奖学金”或“资助管理”项目下的“助学金”提交申请,学院及时完成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