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设置和必修环节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对博士生总学分要求不少于 16学分,最多不超过20学分(不包括实践教育和第二外语)。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选修课,学位课70分合格,选修课60分合格。
博士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前,必须修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
第一外语非英语的博士生,必须选修英语做第二外语。
博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为专业文献阅读与综述。
(一)学位课 (11学分)
1、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2学分(36学时)
2、外国语 3学分(162学时)
3、学科研究前沿 2学分(36学时)
4、 Seminar 2学分(36学时)
5、学科综合考试 2学分
(二)选修课(附件2)
博士研究生可选修 5 ~ 9 学分的课程,其中跨学科课程至少 1 门。
(三)跨学科或同等学力研究生补修课程
跨学科考取或同等学力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由导师提出具体意见,决定其自修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 3~5门。补修课程不列入培养计划,不计学分。
(四)专业文献阅读与综述
专业文献阅读与综述由导师指导结合专业外语的学习进行,完成后写出读书报告,在论文开题论证前写出文献综述 2 篇以上,并经导师审阅通过。
二、主要培养环节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分为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研究计划。在导师和指导教师小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研究计划,并在入学后一个月内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
2、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和指导小组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收集资料、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在阅读大量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一般在第 1学期末或第2学期初,公开举行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论证委员会由本学科 5人以上专家(一般要求副教授以上)组成,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负责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
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做仍未通过者终止培养。对于进行开题报告后更换题目者,须按照上述程序重新进行开题。
3、学科综合考试: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在第二学期进行。学科综合考试主要考查学生是否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知识。考试内容除应覆盖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外,还需涉及 2~3个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以考查该生的知识面及分析能力。学科综合考试计2学分。
学科综合考试按《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执行,学科综合考试可以以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为单位组成考试小组,组长由博士生导师担任。资格考试采取笔试、口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部分应为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综合考试;口试可以由学生做工作和课题汇报、考核小组提问;能力考核可以是实验技术的考核。并根据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基本知识掌握及发展潜力等因素,决定是否通过考试。学科综合考试必须取得笔试及格 (60分以上)和所在考核小组专家2/3以上的人同意方为合格。
学科综合考试具有资格考试性质。考试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制作阶段。考试结束后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4、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具体办法按《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规定》执行。中期考核达不到要求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需经再次考核通过。中期考核距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得少于2年。
5、论文研究进展报告:为使博士生的论文工作得到所在学科教师的集体帮助,应阶段性地向所在学科教师做科研报告。进入论文中期阶段后,由学科点组织博士生报告科研工作的阶段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听取建议,改进论文工作。
中期进展报告后,研究生填写《甘肃农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由指导教师审核后,送交学院存入个人档案。
6、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前,由学院对其课程学习及各培养环节完成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