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党建思政 师资队伍 学科建设 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科学研究 团学风采 招生就业 下载专区
管理登录 手机版
新闻动态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学费缴纳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5 | 点击: | 来源: |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05 | 点击: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4年秋季学费、住宿费的收缴工作,现将学费、住宿费缴纳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便于2014年秋季集中收缴学费、住宿费,学校与农行银桥支行签订了《甘肃农业大学委托农行办理代扣学生应缴费业务的协议》,协议规定:82009:00点至82718:00点,学校委托农行银桥支行从学生的农行借记卡中划款收缴学费和住宿费。请务必于82009:00点前足额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农行借记卡中(成功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外),以便集中划款收费。

2、划款成功后打印的缴费票据,我们将送交各学院辅导员,待学生报到注册时,由辅导员发给学生本人。缴费票据是证明学生缴纳学费和享受奖助学金的有效凭证,请学生妥善保管,遗失或损毁一律不补

3、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存入学费和住宿费,协议规定农行不予划款收缴。

4、各专业收费标准、学生欠费情况表将会定期在财务查询网上更新公示,请学生自行登录http://jcc.gsau.edu.cn/网站查询。

5、由学校统一寄发的农行卡若有丢失、消磁或重新补办的(仅为2011—2013级学生),由学生本人持变更后的农行卡于71118:00点前到计划财务处资金科(行政楼110室)登记新卡号,以便划款收费。

6、从10月底开始将集中核查、收缴生源地助学贷款,由于生源地助学贷款涉及地域广、人数多、工作量大,届时我们只在指定时间办理收(退)费业务。

7、如果学生成功签订了助学贷款协议,贷款到账后我们将分批次收缴并将缴费票据送往各学院辅导员处,请学生及时到辅导员处领取,缴费票据是学生下年度贷款的唯一凭据,遗失或损坏一律不补。

8、助学贷款到账金额大于应缴费金额的,助学贷款到账后,分批次将退费明细表发给各学院辅导员,由学生本人填写农行卡号(发卡行必须是农行银桥支行)并签字确认后,将直接转入农行卡中,请及时刷卡确认。如果学生提供错误卡号、他人卡号、异地卡号或非农行银桥支行的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