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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11-28 | 点击: | 来源: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28 |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学生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教务处印发的《甘肃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甘农大教发〔2024〕8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 江

副组长:赵生国 岳 燕

成 员:王欣荣 郑 琛 黄进强 孙丽坤 谢 力

(二)工作职责

1.根据专业特点、师资情况等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2.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转专业资格进行审核。

3.根据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4.转入学生学分认定及课程补修管理等工作。

二、转专业的条件要求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年级

1.一、二年级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2.一年级学生可申请跨学院转专业,也可申请院内转专业。

3.二年级学生只限于学院内转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学生确因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在本专业学习。

4.复学的应征入伍学生。

5.因招生专业变化,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复学等原就读专业调整的学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入我院相关本科专业:

1.录取科类在历史/文史、物理/理工之间跨类者。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考生选考科目不符合所申请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者。

4.属于预科升本科、高职(专科)升本科、中职对口招生的本科生、民族班、外校转入学生等。

5.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或应予退学者。

6.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7.已修课程有过补考者。

8.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出我院各本科专业:

1.已有一次转专业申请记录,但未转成功者。

2.录取科类在历史/文史、物理/理工之间跨类者。

3.定向招生者。

4.拟转入工科相关专业者,在数学、物理等课程成绩方面不具有明显优势者。

5.其他经学院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五)学生只能申请转一次专业。获准转专业后,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

三、转专业学生人数

各年级转入学生人数控制在该专业本年级人数的10%以内。

四、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符合转专业条件的一、二年级学生,于第14周提出转入、转出申请并将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提交至学院。

(二)学院根据学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以及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对学生转专业资格进行审核,并于第15周将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及转专业学生名单(附件2)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三)学院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及择优录取的原则,于第16-17周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第18周内将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转入学生名单(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

五、转入学生考核办法

(一)转入学生考核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完成。

(二)转入学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与面试考核,以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选拔完成各专业确定的本学期转入人数指标。

(三)综合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综合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工作要求

(一)学院根据转专业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一经学校批准,不得转回原专业学习。本学期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及期末考试。

七、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适用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院2024级、2025级转入、转出的本科学生。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