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了解和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确保特困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学院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时通知全院学生如实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报原则和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报原则和条件,严格按照《甘肃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甘农大学工字〔2011〕14号)精神进行。
因本人未按时提交申请或有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认定。
二、申报程序
1.学生本人登陆甘肃农业大学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网(http://xsc.gsau.edu.cn/zzgl/wenjuan)提交个人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入学报到时报送所在学院。
2.学生班级评议小组在开学第一周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表附后)并公示3天,评议通过经学院审查后将申请人材料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将统一组织进行审查,并将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公布认定结果。
4.认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校、院两级建档,作为评定奖助学金的依据。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向全校通报认定过程。
三、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7月2日—7月20日,学生本人上网提交申请,过期不再受理。
班级评议时间:8月29日—9月4日。
学院审查时间:9月5日—9月9日。
学校审核时间:9月12日—9月23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