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党建思政 师资队伍 学科建设 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科学研究 团学风采 招生就业 下载专区
管理登录 手机版
团学工作
团学工作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申报201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8 | 点击: | 来源: |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08 | 点击: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了解和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确保特困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学院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时通知全院学生如实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报原则和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报原则和条件,严格按照《甘肃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甘农大学工字〔201114号)精神进行。

因本人未按时提交申请或有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认定。

二、申报程序

1.学生本人登陆甘肃农业大学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网(http://xsc.gsau.edu.cn/zzgl/wenjuan)提交个人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入学报到时报送所在学院。

2.学生班级评议小组在开学第一周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表附后)并公示3天,评议通过经学院审查后将申请人材料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将统一组织进行审查,并将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公布认定结果。

4.认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校、院两级建档,作为评定奖助学金的依据。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向全校通报认定过程。

三、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72日—720日,学生本人上网提交申请,过期不再受理。

班级评议时间:829日—94日。

学院审查时间:95日—99日。

学校审核时间:912日—923日。

特此通知。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