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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8 | 点击: | 来源: |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08 | 点击:

各毕业班: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3]92号)规定,从2013年起,对当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求职补贴。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求职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2014年毕业的有就业意愿且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家庭是指,家庭所有成员或主要成员享受城乡低保的家庭)的应届毕业生。

二、申领发放程序

申领毕业生需填写《甘肃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低保证身份证户口本(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能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20132014低保金发放记录原件等材料及复印件一份,由学校初审,并将有关复印件留存备查。学校将根据学院报送材料向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供申报文件、《2014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花名册》(附件2)、《2014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3)各一式三份,及毕业生低保证、户口本、发放低保金记录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附件2和附件3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核准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学校账户,由学校负责及时向毕业生发放。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保证本次申领、审核工作信息传达到每位毕业生,确保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毕业生均能参加此次求职补贴的申请,扎实做好补贴发放审核工作。

2、严格把关,仔细审核申领毕业生的各项材料(特别是已转出户口学生提供的能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户籍证明及低保金当年发放记录),认真填写《2014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花名册》,并按照花名册填写顺序将申请材料整理并于411日前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3、为方便后续的补贴发放工作,申领学生提供的个人银行账号需为有效可用的中国农业银行银桥支行账户信息。

4、本次审核工作接受广泛监督,对相关举报投诉,择业指导中心将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监督举报电话:09317631123

 

附件:

1.甘肃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2014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