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及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扩大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甘农大发2026[6]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发挥博士研究生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基础上,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为选拔依据,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学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等组成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小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组织领导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考核和录取工作。
三、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符合《甘肃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https://dk.gsau.edu.cn/info/1042/23082.htm的相关要求。
四、申请与审核
(一)申请
考生须填写《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将申请材料按规定的时间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组织核查。
(二)材料审核
1. 学院初审
“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均须于2026年3月5日-9日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确认)。学院收到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后,审查考核申请者是否符合畜牧学“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所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并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学院复审
学院成立复审小组,再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畜牧学“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初审及复审合格后,畜牧学“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结合畜牧学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材料,确定可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并在考核前予以公示。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
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其中1人为组长;考生报考的导师须参加考核工作)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分别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采取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考生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
总成绩即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包括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百分制)=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8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0%)
1.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国语测试。具体包括: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科研业绩百分制×70%+英语面试成绩×15%+综合能力考核×15%(主要考核但不限于博士研究计划书,考察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创造力、有无培养潜质等)。
(1)科研业绩
包括近5年(2021年1月1日起至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内发表学术论文、授权专利、制定标准、出版著作、获奖等。
科研业绩百分制换算公式为“60+(科研业绩实际得分-申请者中科研业绩最低分)/[(科研业绩实际最高分-最低分)/35],其中35为常数项”。
学术论文计分以公开发表为准。计算科研业绩得分时,SCI分区指中科院升级版大类分区。SCI、SSCI、EI等论文须为全文收录且有检索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报告。学术论文被SCI数据库收录的论文,只计算第一作者论文。若只有一个第一作者,算满分。若有多个共同第一作者,按照分值/共同第一作者数量计算;中文若有共同第一作者的,该论文不计入科研业绩;授权专利和制定标准,只计算排序第一的申请人;出版专著只计算第一主编;获奖按奖项级别和排名计算其得分。
(2)英语面试成绩
从英语自我介绍(含科研业绩)和听说测试两方面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3)综合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但不限于博士研究计划书,考察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创造力、有无培养潜质等。
每个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申请人须以 PPT形式陈述本人硕士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点、科研业绩,重点汇报博士研究计划书。
2. 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学习态度、思维和语言表达、人文素质和礼仪举止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工作小组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已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的考生按照百分制赋分,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分数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其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做量化、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打分
英语面试、综合能力、综合素质的考核成绩由考核工作小组打分并计算平均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点。
5. 考核形式
采用现场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
(二)录取
1. 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在充分尊重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及考生的申请、考核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委员会审定,并将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
3. 学院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其比例不能超过本年度学科博士招生指标20%。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历(学籍)、学位审核不通过者;材料及考核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体检不合格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甘肃农业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诚信考核。如发现考生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核、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为国家秘密,考核全过程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复制、保留、记录、传播考核期间的任何纸质、视频、音频和图像等资料,不得将考核内容告知他人,不得发表与考核内容有关的言论。
(四)体检
我院体检要求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考生在拟录取后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半年内有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
1. 学院综合考虑导师、招生指标分配等因素科学分组,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对于违背规范的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免除其成员资格,暂停其当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并且3年内不得再被聘为领导小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
2.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向招生学院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考生须保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所有材料的真实性。
3. 考生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科研成果有学术不端情形等,一经核实,即取消申请、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5年内不接受其申请。
4.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和专业等。
5. 本办法由2026年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畜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