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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费缴纳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5 | 点击: | 来源: |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05 | 点击:

为做好2012年秋季学费、住宿费的收缴工作,现将学费、住宿费缴纳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便于2012年秋季集中收缴学费,学校与农行银桥支行签订了《甘肃农业大学委托农行办理代扣学生应缴费业务的协议》,协议规定:822829,学校委托农行银桥支行从学生的农行借记卡中划款收缴学费和住宿费。请务必于822前足额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农行借记卡中(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外),以便集中划款收费。

2、划款成功后打印的缴费票据,下学期由辅导员发给学生本人。缴费票据是证明学生缴纳学费和享受奖助学金的有效凭证,请妥善保管,遗失或损毁一律不补

3、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存入学费和住宿费,协议规定农行不予划款收缴。

4、各专业收费标准、学生欠费情况表将会定期在财务查询网上更新公示,请自行登录http://jcc.gsau.edu.cn/网站查询。

5、由学校统一寄发的农行卡若有丢失、消磁或重新补办的(仅为20092011级学生),由学生本人持变更后的农行卡于715前到计划财务处资金科(行政楼110室)登记新卡号,以便划款收费。

6、从10月底开始将集中核查、收缴生源地助学贷款,由于生源地助学贷款涉及地域广、人数多、工作量大,届时学校只在指定时间办理收(退)费业务。

7、如果成功签订了助学贷款协议,贷款到账后计财处将分批次收缴并将缴费票据送往各学院辅导员处,请学生及时领取。如果当地信用社汇款后2个月仍未收到缴费票据,请务必携带当地信用社汇款凭证(此汇款凭证可向家长索要)到计划财务处资金科查询。

8、助学贷款到账金额大于应缴费金额的,助学贷款到账后,分批次将退费明细表发给各学院,由学生本人填写农行卡号(发卡行必须是农行银桥支行)并签字确认后,将直接转入农行卡中,请及时刷卡确认。如果学生提供错误卡号、他人卡号、异地卡号或非农行银桥支行的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